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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补贴!鞍山打出稳就业政策“组合拳”

www.041799.com|时间:2020-06-07 10:38|责任编辑:子墨|来源: 东方网   阅读量:15420   

6月3日,记者获悉,为做好当前形势下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出炉,鞍山市出台了一系列举措,确保全市就业大局总体稳定。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延至年底

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会展、零售、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行业企业,对由于保障供应而造成损失的企业给予倾斜支持,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上述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降低企业准入门槛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加大环评、审批等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压缩审批时间。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成130个“就近办”登记业务代办中心。

多种补贴鼓励就业

鼓励和支持鞍山人回乡就业,对于疫情防控开始至8月末回鞍在中小企业就业的鞍山户籍人员,发放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在鞍工作满半年的每人补助500元,满一年的每人补助1000元,每人只能补助一次。

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每新招用1人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企业为其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大力发展“小店经济”“小摊经济”“夜经济”,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加大与快手、抖音、淘宝、京东等平台洽谈力度,推动岫玉、服装、箱包等直播基地建设。

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加强失业人员服务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可视其就业或创业的稳定情况,继续给予3至12个月的低保救助。

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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