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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税率为多少?

www.041799.com|时间:2016-06-17 10:47|责任编辑:姬婷|来源: 互联网   阅读量:7926   

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税率为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项: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故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税率为13%。

同时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及第三条: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故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自来水可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

http://auto.ifeng.com/guangzhou/shangqing/2016/0519/23694.shtml

http://auto.ifeng.com/fuzhou/xinwen/201604285605.shtml

http://fuzhou.auto.ifeng.com/xinwen/201604295614.shtml

http://fuzhou.auto.ifeng.com/xinwen/201604255584.shtml

http://fuzhou.auto.ifeng.com/xinwen/201604255581.shtml

http://fuzhou.auto.ifeng.com/xinwen/2016042555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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