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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网上备案的通知

www.041799.com|时间:2019-05-11 06:42|责任编辑:admin|来源: 中国网   阅读量:14011   

中证协发〔2019〕68号

各有关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约专用版)备案指引》(中证协发〔2018〕323号)(下称“《备案指引》”)相关规定,我会现已完成信用保护合约备案模块建设并正式上线。自即日起,请各机构通过协会会员信息系统网上报送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备案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系统网址

二、报送时间要求

根据《备案指引》规定,报备义务人应当在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会备案。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及补充协议如有更新或补充,报备义务人应当在新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备案。

三、系统填报指南

详见附件。

联系人:康敬祎、边明达

附件:《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信息系统信用保护合约备案模块填报指南》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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